2017年2月14日

【公告】樂活自費班團體報名者退費說明

高雄市四維長青學苑樂活自費班團體報名者退費說明

因團體報名尚無正式收據,故請欲退費之學員,委請當初代為團報者(班長、老師…等)攜帶原團報資料至四維常青學苑辦公室辦理退費手續。

若代為團報者無法前往辦理,則由欲退費之學員本人備妥身分證至四維常青學苑辦公室辦理退費。

◎退費說明:

  • 106/3/10前申請退費者;全額退費。
  • 106/3/13至106/3/17期間申請退費者;需扣行政費200元。
  • 106/3/20至106/3/24期間申請退費者;僅退半價。
  • 106/3/27 後恕不受理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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