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26日

【公告】110年高雄市四維長青學苑第二、三期樂活自費班「教師申請課程須知」

📢收件時間:

110年3月15日(星期一)至110年4月1日(星期四)17:00,郵寄者須於110年3月29日(星期一)前寄出;逾期、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。


📢收件方式:

【親送】課程申請文件直接遞送至四維長青學苑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4樓)。

【郵寄】課程申請文件請務必掛號辦理,以郵戳為憑,寄出後請於三天內電話確認。


📢申請資格:

只要符合以下任一資格,即可參與本次的課程申請。

(一)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,具備與所申請教學課程相關之實務經驗一年以上績效優良者。

(二)專科學校畢業,具備與所申請教學課程相關之實務經驗三年以上績效優良者。

(三)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列冊之傳承大使。

(四)特殊技能或特殊語言課程,具有作品成就證明、技術證照或語言檢定考試成績優良證明。

(五)外籍師資(遴選應參考教育部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)。


📜欲申請長青學苑課程之講師,請下載詳閱以下文件並於截止日前繳回申請書:

(一)四維長青學苑教師課程申請作業說明書:【檔案下載

(二)110年四維長青學苑新進講師基本資料表:【檔案下載

(三)110年度第二、三期「苑本部」自費班課程申請書:【PDF下載】【WORD檔下載

(四)110年度第二、三期「社區」自費班課程申請書:【PDF下載】【WORD檔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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